一个公平、透明的市场营商环境下,每个经营者应当始终坚守诚信原则。
言必行,行必果;既然达成共识,双方都应遵守,严肃、认真对待,增进共识,减少误解,加强合作。
>>诚信有益,信用有价:
>. 诚信经营是企业立足之本,只有建立起良好的信誉,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 诚信经营是企业赢得市场竞争的法宝,只有坚守诚信原则,才能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 诚信经营是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建立互信关系的基础,保持诚实守信的合作,才能共同发展。
>. 诚信经营是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保障,只有履行社会责任,才能获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 诚信经营是企业塑造企业文化的基石,只有在企业文化中注重诚信,才能形成良好的企业氛围和价值观。
在业务期间内“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失信客户请大家谨慎处理:

1、按照约定款项结算周期,逾期不履行支付;经三次以上催告后,拒不履行支付。
2、找各种因素理由搪塞、推脱或拖延履行,拒不履行支付款项或苛刻费用。
3、多次逾期、屡次变卦、频繁变更合约与数次变相不守信行为。
4、按照约定时间归还物品,拒不按时归还;且归还时损坏严重,拒不按照约定或协议赔偿。
5、采用欺骗手段申请查询、恶意串通、虚假陈述、骗取财物、欺诈、敲诈等较严重的违法行为。
6、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对于被认定为失信客户,我司将有权利采取以下措施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取消失信客户的所有优惠与价格政策,且不再给予任何账期操作。
2、不再接受严重失信客户(含业务关联用户方)的任何服务要求。
3、将失信客户公司及个人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列入恶意失信行为信息。
4、将失信客户公司及个人的相关恶意行为信息在我司网站公布或其它渠道媒体平台公布。
5、将失信客户公司及个人的相关恶意行为信息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起诉,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征信问题。
*. 因我们对失信客户采取的任何措施给失信客户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失信方自行承担,我们概不负责。
*. 对于任何无法按约履行的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避免发生失信,请致电:025-83367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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